户口在黑龙江,我想把黑龙江那边的社保转山东德洲社保局可以吗?
-
劳动者发生工伤,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到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如果个人有就业单位,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办理社保即可。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根据个人情况而有差别:
1、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2、如果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3、如果当地在新农保的试点地区,可以参加新农保
4、如果属于失地人员等情况,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