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在黑龙江,我想把黑龙江那边的社保转山东德洲社保局可以吗?

2019-07-18 08:27: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发生工伤,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到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如果个人有就业单位,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办理社保即可。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根据个人情况而有差别:
    1、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2、如果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3、如果当地在新农保的试点地区,可以参加新农保
    4、如果属于失地人员等情况,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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