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事业单位上班 是临时工 每月扣完五险是1343元 因政府财政没钱三个月没有开工资 我现在想辞职 我想咨询您一下 我能拿到我的工资吗,能拿到额外的补偿吗?

2019-07-18 08:2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作中当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与单位一起缴纳的五险一金按照四个步骤来解决。
    第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
    第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第三: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第四: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停止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属于原职工所有,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不会被清零。

  • 1、如果在试用期,您可以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三天后劳动合同解除
    2、若试用期结束,您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劳动合同解除;
    3、除非因您自身原因工作未能交接完毕,只要以上提前递交辞呈的义务尽到,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您的离职。
  •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有离职证明的劳资纠纷,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救助解决吗?因为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属于口头约定,所以没法证明你工资的数量。但是因为你们单位有给你发过5500的工资(最好是有转账记录),所以你还是能证明工资水平是5500。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不跟你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12个月止,每个月都是有双倍工资的。现在因为你手上有了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足以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所以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第
    二、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这几个月给你拖欠的社保损失。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
    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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