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时工,每个月只有3000元死工资,要缴纳1440元的五险,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7 19: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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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38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46、47条,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此外,缴纳保险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正式员工。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将承担不缴纳保险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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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
依照我国的法律,通常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依法缴纳保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临时工也应当依法缴纳社保,并且依法进行工资的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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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