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我在一个电子厂做临时工,12元钱一小时,不包吃,老板娘说做满3天才有工资,辞工要提前一个星期,合适的话明天就来,第二天就来了,老板问我:做多久,我说一个月,然后就开始上班了,一连之下做了45.5个工时,乘以12等于546元,减去吃饭的47元,(老板买的饭),还剩工资499元,做到第6天时,做的没劲工资低,我没去上班,在微信跟老板娘请了假,但沒回复,故而旷工,晚上去跟老板说不做了,结工资走人,然而老板一分钱都不给结,说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没办法拿不到工资,你说老板做的合理吗?我能拿到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