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内地的公司与XX的一家物流公司之间合作,我们委托XX物流公司将我司的货物从XX的a点送到XX的b点,然后这家物流公司在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楼下进行搬货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在楼下看管,导致放在楼下的货物丢了一箱,看监控后发现是被人偷走的。这个案子我方能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对方全额赔偿我方的损失?我们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协议的,只是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沟通和确认,然后我们在委托运货这件事上,也没有对货物进行保价,没有购买其他的商业保险。麻烦律师能给予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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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
交通事故末得到赔偿,但工伤又没买社会保险。
1,可以起诉肇事者,主张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如在交通事故中,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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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拖欠工程款,不按约定支付的即使没有签订协议,但当事人有足够的
证据证明事实的存在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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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