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报告递交28天的时候用人单位以上级公司不批准为理由拒绝辞职!第32天的时候本人因有事不能继续工作了!用人单位以旷工处理!罚款!这合法吗

2019-07-16 22:29: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您在试用期,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过试用期,建议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如果您们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后,您即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向您付清工资。如果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权益。
  • 单位不准对员工罚款扣钱。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用人单位有罚款规定将被警告   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第5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警告无效怎么办?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改正将被罚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三、欠薪者拒不配合处理最高罚5万   除了对罚款和乱扣工资有规定之外,用人单位欠薪也将被罚。条例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欠薪,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公告通知后,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欠薪事件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旦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条例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1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
    4、罚款涉及到行政处罚权,属于公权力,企业不具备这个权力,故不能对员工罚款。除非因为员工的过失而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且受到的损失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可以要求员工补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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