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是农村户口,我是城市户口我能否继承房产,能否办理房产证

2019-07-16 20:32: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
    一、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
    其次,因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身份性,流转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1995年5月颁布)第四十九条: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据此规定,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所有权因继承而转移后,继承人当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也符合我国房地一体的立法原则。
  • 继承权公证的办理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我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深圳市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私自收养是不合法的,要办理户口,必须取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取得合法的收养手续后,才能按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只有跟父母一起到民政部门承认收养关系并补办登记才能上户口。
  • 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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