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经离婚,本身就是因为感情破裂受到家暴而离婚,有一个女儿,抚养权归男方(一直怀疑南方有遗传精神病史)现在男方不允许女方看孩子,并且男方给孩子灌输不健康思想,无时间照顾孩子,导致孩子在男方变的内向自闭不说话,回到女方几天就好起来,女方能否起诉孩子探视权,最好起诉孩子抚养权

离婚
2019-07-15 10:37: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探视权也可以称为探望权、探亲权(我国新《婚姻法》称探望权,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母),享有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去关心未成年人子女成长和教育或与其进行一定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人是指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探视义务人是指离婚后直接带领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在某些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在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以成为探视权利义务人的主体。该权利重在维护未与子女朝夕相处的父母一方与子女间的交往,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联络。
    建立探望权制度,既是亲子关系的本质体现,也是现实生活的需要。探视权制度确立的意义就在于,其一方面保证了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满足了其对子女关心、抚养、教育、亲近的自然情感需要,另一方面又有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情感伤害,有利于子女生理、人格、情感的健康成长;同时也为法院裁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使许多子女抚养之争得到了缓和与化解。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但关于探视频率和探视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由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如果男方总是阻挠探视,可以申请法院变更监护权,由你来抚养孩子。如果你以放弃探视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事关亲情,法律也不可能做太多强行规定,否则也很难执行。关键还是好好沟通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