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盟了一牛肉汤,签了合同交了加盟费,办理营业执照时,他提供不了,营业执照,导致公商部门罚款5000元,我主张要回加盟费,和罚款能要回来吗?

2019-07-15 10:5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设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单独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自负盈亏,只是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自身的经验,传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共赢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 加盟店是自己办好独立的营业执照,让加盟总部给你授权就可以的。注册流程和一般的店铺注册一样
      1个体注册只要带好个人资料和房产证及租房协议直接去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就可以。
      2办理加盟连锁店工商执照与普通开店完全相同。普通开店怎么办就怎么办,加盟只是使用了统一徽标和统一店内设计、统一门面广告牌设计、纳入连锁店管理体系而已。
      3加盟后的连锁店仍是独立的经营实体,
  • 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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