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个事,我刚刚离职半个月左右,我是月初离的职,昨天正好是发上个月的工资,但是公司给我少发了。在职期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以改制度说工资分ABC档,评分低的话就按照C档开工资。我问了在职的那些同事都是正常开的工资就我开少了。本来三个月转正的还以我没有和公司主动提出转正为由给我推迟了一个月变成4个月转正。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5 10:33: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约定有关本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以及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条款。单位与员工无论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都有必要在员工离职证明中注明竞业限制情况,以便下家单位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心得跟大家分享,用人单位在开具离职证明时,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在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处进行手工签名,并且把单位公章盖在签名和单位名称处,三者交叉。
    这样做的作用主要是提高离职者制造虚假离职证明的成本。
  • 应扣除双休日。
    当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
    1、当月日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含奖金、加班费)÷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有薪假期)。
    2、应发薪天数是指当月实际天数(如31日、30日等)扣除周休息日(如双休日)和缺勤日(请事假或者旷工)的天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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