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于2018年二月份去某物流打工干装卸,每天工作10小时,装卸货近30吨左右,一天150元,以后每季度涨200元,加班无加班费。厂里从来没提出与我签劳动合同。当时招到很多工人,因工作很累,有些工人干三五天、十几天就走了,有的甚至干了一个月又走了,都没有工资。我于11月9号工伤住院后,厂里又把我十月份工资垫付出院费,工友们十月份、十一月份工资都开了,至今不给我开工资。我除了主张应得工资外,可不可以主张厂里不签劳动合同赔双倍工资?谢谢!

2019-07-15 11:0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
    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   根据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工作,此时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针对主张双倍工资怎样举证?   劳动者可以搜集以下证据:原已到期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银行代付工资记录明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工服”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据;经用人单位审批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录音等视听资料;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相关知识链接:   单位及时续约可降低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拒绝再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在原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一旦超过这个时限,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即将面临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此外,在目前一些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含有这样的条款:“因公司原因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续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设计了“自动续期条款”,且此条款经过劳动者签字确认,那么这个条款是否有效呢?   如果条款中没有设置其他的障碍,也没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即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可通过这个条款来降低法律风险,如果此时劳动者再主张双倍工资,就很难得到支持。
  • 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要紧,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请立即去法院起诉。不然超过时间,劳动仲裁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中,怎么确立基本工资:一般的劳动合同不会明确写明工资的,但是在劳动合同工资约定方面会写明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或者按照岗位说明执行这样如果工资有变化就不用修改劳动合同。
    参考文件:一般的公司薪酬组成是--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记住岗位工资一般不要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这样你就好控制它的绩效工资了假如这个人工作态度等不太好这样绩效考核分数就会降低假如不想要这个人了那么可以在绩效工资做文章还有你员工的考勤也可以纳入绩效工资也可以单独出来弄个奖金也可以加入工龄工资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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