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亲戚12.8号吸食冰毒被拘留15天。前几天又吸食冰毒被抓请问会有什么后果。现在还不知道被关押的地方,怎么才能查询到被关押的地址。能探视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7-11 20:5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多长时间,与是不是贩卖毒品之间,毫无关系。
    一、刑事拘留,不是一种惩罚措施,正常情况下,14天,最长的期限是37天;
    二、如果是刑事立案的,拘留期限到后,可以转为逮捕,也可以转为取保候审;
    三、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措施,处罚过后,事情就结束了;而刑事拘留不是,它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案子最终还要由法院来审判,最后定罪量刑。
  • 第一次被抓的话,一般是拘留和罚款处罚,第二次及以上被抓,则往往是先拘留10-15天,后拘留期间办理强戒2年手续决定了。全家共同努力尽早彻底戒才好,侥幸逃避需要付出代价的,不戒的话,非死即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往往就是最终结局了,身体脱毒后离开涉毒圈子环境去外地调整治疗心瘾,戒后亲友关注督促,也许可以戒掉的。
  • 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吸毒成瘾者会被强制戒毒两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