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放学回家路上骑电动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和右侧一辆左转车辆发生碰撞,对方车保险杠轻微蹭痕,我方电动车外壳破碎,人员轻伤,我打电话报警并支付了医序费用对方不去人,对方有保险,警方出警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现在对方说车辆车轮有鼓包我不认可该怎么办。对方保险公司赔付金额是否是交强险赔付金额12万以内全部由保险公司负担,我女儿高三学生马上要考学,在脚受伤其间我送女儿上学补习班请假的误工费用,医序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2019-07-11 13:4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赔偿只是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险种,是每个车主必须购买的,它的费率是全国统一定价的。针对不同车型有不同的基础费率。它的赔偿也是全国统一的。

    如果双方都购买了商业险,在交强险不能完全赔付对方的情况下,商业险可以支付剩余的部分。
    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如果伤者定残,最多保险公司能赔付12万,人伤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2千 最坏的打算就是起诉,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多拿一分钱的。
  • 根据新的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以外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关于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额度,解答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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