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被人打成轻伤二级,公安已经立安,对方不愿意赔钱,宁去坐牢也不赔钱,想请问一下对方坐牢就不给赔偿了吗?谢谢!

2019-07-11 10:0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精神病人未在发病期的,视为正常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伤人后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精神病人发病期间,如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法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3、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的说法不对,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刑事责任, 并不免除民事责任,同时,即使不判刑,也会要求强制治疗。
    4、出院并非视为称为完全的行为能力人,还要根据其他证据证明。
  • 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致轻伤根据下列情况来确定如何进行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经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追究,你只能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处理。刑事自诉需要自己取证,难度很大。
    如果没有切实证据,对方的犯罪很难被认定。
    另外,对于损失赔偿,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被打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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