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原单位工作13年了,今年我母亲脑梗在高心所住院,目前出院,在家吃药稳定血压后准备做手术,手术费用大概要三十万左右,我把我房子卖了,在筹措手术资金。我父母在家务农又不识字,每天吃的又是进口药,医保又报销不了。我还的照顾操心,我在单位请假,假期快到了,续假又不给续。否则按自动离职除名,我该咋办呢?按自动离职呢,还是辞职!我很迷茫。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呢?这里单位拖欠我14年的工资三个月,至今没发,14年至16年的社保(我自己交,单位报销。)没有报销,财务挂账呢。望律师抽空给予答复和帮助,谢谢您了

2019-07-10 17:44: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支付补偿金。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11个月经济赔偿金。 不过,你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举证:
    1、你们呢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2、你的工资状况。劳动者不能依法得到补偿或者用人单位拒不不交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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