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65岁有三级残疾证,有低保,有社保,请问老人死后,请问残疾证有伤葬费吗?有是多少呢?

2019-07-10 17:0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残疾人如果是重残的话,就可以办理重残补助,一般二级以上就可以办理了。一般残疾不是很严重,但又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可以考虑低保或者低保边缘户申请,但要符合当地民政办的规定,具体可以到当地村委会咨询一下。
    目前还没有规定说残疾人就一定可以申请低保,每个城市的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是不一样的,申请低保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比如户口,家庭收入等等,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村居委会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一、适用范围: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或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除外)。
    其中,定期养老待遇是指: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
    (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搜索
    其他相关定期待遇是指:
    (一)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至4级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供养亲属定期待遇。
    (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三)其他政策规定的定期待遇。
    老年人养老保险缴费方法:
    (一)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的参保人:须在办理登记的同时提供指定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与复印件、存折或储蓄卡户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并签署《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银行将于次月直接从存折或储蓄卡中扣费。
    (二)选择自主缴费的参保人:须于登记次月3-23日前,携带《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征缴核定单》到任一委托银行网点使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办理缴费。
    (三)选择逐年缴费的参保人从次年起,应于每年6月的3-23日缴纳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费的,从当年7月起停发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
    以后补缴的,从补缴到账的次月起发放并补发从缴费起始月份起的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
  • 员工死亡之后,社保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而公积金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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