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当时申请卡的时候,申请资料我只在最后的地方签了名字,上面的资料我都没填,所以我不知道卡寄到了哪里,我也是去人民银行查了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卡已经用了,用我卡的那个人已经被抓住并且判刑了,现在银行追着我要钱,说要告我诈骗,经警大队也找过我做了笔录,请问一下如果我被起诉的话,是不是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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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个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递交起诉状,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然后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强制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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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被判刑的人,还可以起诉状告他人。
2、被判处刑罚,并不消灭其应享有的
民事权利。如果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3、《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规定并未限制被判刑的人起诉,因此被判刑的人还可以起诉状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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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并且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涉嫌诈骗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应当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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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