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们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啊!我真的和他没办法过下去了,结婚这么多经常吵吵了了十多年了,每次吵架他都动手打人,还有一次他用腰带勒到我脖子上说要勒死我,还把枕头布放在脖子上腰带在枕头不上面,还有我的信用卡他拿着花了在我身上欠了很七到八万元的涨,真够了哪次吵架离婚他求我回来道歉说的这么好那么好为了孩子我又回来了,给他我自己一次机会给孩子一个家庭,可是他一直不该还是那样,我妈在医院生病没钱交费了,以前他有事用钱的时候我妈借给他点钱,我妈生病了我要他还钱给我妈交住院费,他说我弟弟欠他钱,他要扣下顶账,你说这样的男人还怎么托付终身,我家人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不帮孩子需要教育的时候他不管,我还自己挣点钱呢!每次吵架说养着我这么死孩子吃他的喝他的,难道他真的养着我和孩子不整改养着吗?在说我也努力挣钱为孩子希望孩子更幸福一些,这半年我的泪比笑多,好想离婚他不离婚,我只有两个路一个是离开他,第二个路上没办法的路,只有死了才能离开他真的够了。律师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7-09 12:0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