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女儿,老大五周岁,老二两周岁,现在我跟我老公感情破裂,他不给我们一分钱,孩子也不管,我在家带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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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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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婚姻期间所取得的钱要怎么分?以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为例,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需要看嫁妆是在什么时候陪送的。
(一)在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
(二)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
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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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