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别人打架,我先动手打了对方一拳,然后我们打在一起,他家出来2人,1人拿刀,3人打我没打坏,双方住院,请问对方拿刀能拘留吗,我该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7-08 14:0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斗殴或互殴行为产生侵害后果,须根据起因、行为过程、过错程度、损害结果来推定或化分责任,一般是相互都具有责任应各自承担损失,过错大的或受损害轻者一般要承担主要责任,引发者或先行产生侵权侵害行为者要承担主要或相应比例大些的责任。
      这样的纠纷法庭一般是以民事赔偿为主进行判决裁定,不会抓人的(不是对方说抓就会抓的),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司法拘留。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两个人打架,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一方报警,公安机关会先进行立案,然后传唤对方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就有关民事赔偿到法院诉讼解决。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1、如果是殴打他人,双方可协商调解。如不能调节,双方到法院自诉,法院再调解一次,如调不成,追究双方刑事责任,判缓刑或判实刑。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在自诉案件里用不着。
    2、殴打他人追究刑事责任和被侵害对象的年龄大小没有关系。
    3、如果是聚众斗殴,应该双方都被刑事局拘留。公安机关查清案件后公诉,法院判刑。刑事拘留日期折抵刑期。
  • 打架被刑事拘留:
    1、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将公民刑事拘留,意味着侦查机关认为该公民涉嫌犯罪。家属可以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刑事拘留的时间、涉嫌的罪名、关押的地点、执行的机关。
    2、公民被刑事拘留,应该重视,刑事拘留不像行政拘留,若干天就出来,接下来很可能是转为逮捕,一旦转为逮捕,将长期羁押。
    3、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一般可以做两方面的工作:
    一、送些贴身衣物到看守所,通过看守所转交;
    二、寻求法律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