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机动车闯红灯导致和三轮电瓶车相撞,车上两人受伤,保险公司人伤赔吗?有限额吗?对方骨折

2019-07-07 20:50: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斑马线对机动车的要求是非常严苛的,承担事故责任;行人闯红灯也要承担责任,行人的损失,首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责任分担。但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实际损失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有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方为全部责任,无过错方无责任;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均有过错的,作用以及过错大的为主要责任,作用以及过错相当的为同等责任,作用以及过错小的为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具体确定标准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从我所在地区的情况来看: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也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为同等责任:“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和一般过错行为。其中严重过错行为的情形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一般过错行为的情形有:“机动车违反行驶速度规定的;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外的;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的”。
    而只有一方当事人有严重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无严重与一般过错行为,且与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关的过错行为的,有严重过错行为方应为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只有严重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只有一般过错行为的,有严重过错行为方应为主要责任,另一方应为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同时有严重和一般两类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只有严重或者一般中的一种过错行为的,同时有严重和一般两类过错行为方应为主要责任,另一方应为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均只有严重或一般过错行为或者同时具有严重和一般两类过错行为的,双方应为同等责任。
  • 一:如果可以的话,立马拍照,因为碰到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他会算赖狡辩,而拍了照,他就不能抵赖了。
    二:马上报警。尤其自己处于弱势中,警察的到来可以让你变为主动,因为对方是过错方。
    所以,此时你可以提要求。
    三:如果身体明显伤到了,警察会处理,会让你去医院验伤,两辆电瓶车都会托走,最后你拿着你的医院的单子叫上对方一起去警察那处理。
    四:如果你只是点皮外伤,但是对方毕竟撞你了,那你可以要求私了,要对方赔钱,这个你们两个就协商,如果协商不通那只能公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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