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人诈骗了5100块钱,她开始说借,现在直接消失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07-07 11:2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他自己说“想还”、“暂时无力偿还”就能确定的,需要根据他的具体行为进行反推...借钱后用于非法活动的,有可能反推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需要看证据细节...对于这些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 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达到立案标准,就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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