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朋友跟别人合伙开了个小厂,合作期间亏损了十几万,我朋友投入的资金比较少,基本上都是其合伙人投入的本金,而工厂的法律负责人也是其合伙人。最近他们签了散伙协议,工厂所亏损的债务两人平摊,但前提是必须结清合作期间工人的工资。可是合伙人在约定发工资前一天带着钱跑了,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他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2019-07-07 09:5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没有合伙协议的,利润和亏损按合伙人的出资额来分配和承担. 散伙的,应当先偿还企业的债务后再分配利润. 你可以提出将该笔货款的权利转让给对方,由对方将其中属于你的债权先行支付给你.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只能待双方先请到该笔款后再行分配.
  • 合伙人违约的,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三条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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