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违规经营,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7-06 12:4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
    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
    根据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可见,《公司法》也未对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的议事方式做出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而您又提到公司章程也未约定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的议事方式是否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这种情况下,参照《公司法》对公司特别决议的议事程序,占超过三分之二比例的大股东做出的决定就可以视为公司股东会做出的决议了。但是还有一点,您提到这个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有两个人,您要变更为另一个股东为法定代表人吗。
    还是转让给另一个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如果是转让给第三人,那么就不简简单单只是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事情了,还有转让公司股份的事情,是需要经过另一个股东同意的,并且,同等条件下,另一个股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 我们通常所讲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最高的行政负责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同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法人,经理、厂长等企业法人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其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企业名义,代表企业进行的各种行为应视为企业的行为,对此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和刑事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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