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时我说共同财产已经用于生活开支,零零散散的花完了,我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已经花完了吗,对方不认同,对方需要提供证据吗。法院会认同我的说法吗。

2019-07-06 09:06: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能否分割共有财产:一方虽参与了家庭的共同劳动,但其与另一方的关系仅是同居关系,不符合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在家庭成员中没有合法的身份,因又没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约定,所以参与劳动的一方不能参与体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
    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
    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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