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7年8月27日将自己的KTV转让给朋友,转让费20万元整,对方先支付10万首付款,剩余10万于2018年27日还清,附加每半年必须还款5万元,如果到期没还清的话就收回店铺,现在时间到了,对方每按时还清,我想收回店铺,但是对方要求我赔偿他们之前已付的15万,而且以及对店里的投资和损失,包括他们办理消防的费用,但是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已经说清楚我们没有消防证。但是对方还是自愿转了我们的店铺。现在我们想起诉对方,并且收回我们的店铺,我想请问律师,如果起诉可以收回店铺吗?胜率高吗?至于他们的损失我们需要承担吗?

2019-07-05 18:4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劳动合同为例,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形。若单位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若个人不续签,要看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在进行店铺转让的过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1、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那个店面是否设立了别的权属,如抵押权等你也可以问一下,关于当地是否有什么门前三包呀什么别的类似的责任你都应该心里有数。

    2、务必考察店面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3、务必事先调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只有符合侵权损害行为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其构成要件有四:
    一、损害事实的存在;
    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四、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者特别法上的规定应负责任的侵权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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