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公司被公司的人打了头部鉴定为轻微伤,属于被打,刚睡醒午觉坐在办公室,那个人到他办公室找他,拿起凳子就砸他头上,当时出了很多血,应该叫他赔偿多少钱合理,公司出面处理这个事,结果是说打人的人赔偿我们医药费,公司在赔偿几千块钱,这样合理吗

2019-07-05 16:5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特勤被打,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3、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属于认定工伤的范畴。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 故意打人要怎么赔偿
    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残疾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
    8、营养费。
    具体赔偿多少钱,应待医疗终结,确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护理依赖鉴定等等,再行根据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
  • 应当申请司法鉴定,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1、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如果经鉴定确认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如果经鉴定确认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