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和被告已开庭签完字只等判决书了,原告要撤诉不想离婚,这能撤诉吗?需要被告同意吗?

离婚
2019-07-05 16:4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后,一般会在一个半月左右开庭,被告将大约在20天左右会收到法院的传票。离婚案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送达之日分几种情况:
    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
    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
    3、公告送达,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 通常情况下,法院进行离婚判决的会依照上述情绪。如果夫妻双方在之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则可以不经过法院开庭审判,直接通过庭前调解或者双方完成离婚协议进行撤诉即可。
  •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有两种情况:  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  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两种申请都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原则,主要有三点:  
    1.原告撤诉是否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他人权益;  
    2.案件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撤诉是否反映原告的真实意志,有没有外力强迫或不正当干预的因素影响。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撤诉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
    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
    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