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住房公积金需要农业户口证明才能提取的问题?因为现在国家出台新政策,新户口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称呼为居民户口,原来是农业户口性质的怎么才能在户口上证明自己是农业户口,

2019-07-05 14:4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3、
    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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