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现在第二次起诉,原告没有分居证明,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7-05 10:4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次判不离,半年以后重新起诉的,视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只是如果女方不配合,比如不收传票,玩失踪,送达会很困难。如果她一直不出现的话,法院还是有可能会判不离。
    故此,如果您想离,满足女方条件,她愿意离,法院会判离的。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是可以协议离婚的,不必要到法院去诉讼伤了和气。
  • 您好!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也就是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可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患重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如果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没判离,应当在该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以后才能重新起诉。如果第二次诉讼时孩子超过两岁,也就是超过了哺乳期,此时如果判决离婚,就应当主要考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等方面,判决抚养权 归谁,不再考虑哺乳期的孩子原则由女方抚养的规定。
  • 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
    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