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死者无法提供收入证明,是否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当时是去面试,公司叫开车上路发生事故的,是不是公司赔偿,司机有多少责任

2019-07-04 18:4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标准,赔偿受伤的一方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 交通事故死亡的:
      除以上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以外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2011年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计算
      其中: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市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年限
      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是20年。
    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年赔偿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精神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平均生活水平等一般在5000-100000元之间主张。
  • 交通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交通事故的外延被扩大了,既包括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造成的责任事故,也包括车辆在道路上因意外造成的意外事故。
      就交通意外事故而言,因各方均无过错、无责任,在损害赔偿调解上往往不好操作,争议也较大,尤其是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更是如此。当前,在交通意外事故赔偿问题上主要有两种意见。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交通事故有责任事故和交通意外事故两种,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该《规定》第58条
    (1)款
    (4)项明确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确定赔偿责任的是依据当事人的责任,适用于责任事故,在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方应有一定责任,才能适用此项规定,各方无责任的交通意外事故应不在此列。《规定》第58条
    (2)款还规定,交通意外事故应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赔偿,如果让无过错、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显失公平,有违法规精神。另外,现行保险公司实行的是责任赔偿,即只有车辆方负有责任,保险公司才承担相应的赔偿,交通意外事故因机动车一方无责任,若承担了全部赔偿,投保人索赔也是困难的。
      二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只要不能找出行人、非机动车方有过错或故意,就应由机动车一方赔偿全部损失。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