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双户口的,老家的户口一直都没有用过,现在想用老家的户口,但是派出所说不行,超过18岁没有有办理身份证,户口就自动注销了,让我用现在的户口,但是现在的户口我已经注销了

2019-07-04 15:0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死亡以后,户口被注销以后其身份等证件是无法继续使用的,对于其身份证资料一般还会在该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有所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注销双户口,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想注销掉的那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公民死亡以后,户口被注销以后其身份等证件是无法继续使用的,对于其身份证资料一般还会在该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有所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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