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上班都是12块钱一个小时星期六星期天都是十二块钱一个小时加班不会翻倍还是强制性加班,一个月没有一次双休!然后我星期天矿工不去上班他会给我打旷工吗扣300元工资我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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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上述法定情形是指哪些呢? 《劳动法》规定了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人保局指出四种法定情形。 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
(二)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
(三)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才可,并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劳动者也可依法拒绝。 上海市人保局还提醒,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更不能以此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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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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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