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5年在常州出的事故,我们是全责,当时对方起诉我跟保险公司,法院判决我们全责,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到中院,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赔对方的修理费用,我的车子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2019-07-04 12:1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 保险人不接受投保人的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
    其主要原因有:
    ①损害发生不是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或者明显属于除外责任 ;
    ②损害发生是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 ;
    财产保险拒赔
    财产保险拒赔
    ③违背诚信原则,如投保时隐瞒重大真实情况,虚伪申报并因此出险的,或者出险后弄虚作假,企图骗取赔款的 ;
    ④被保险人严重忽视安全法规,未落实安全防灾建议而出险,或者出险后不积极抢救,放任损失扩大的;
    ⑤受损财产不是保险标的或者出险时间不在保险有效期内
    ⑥保险财产出售、转让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新的所有权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享受保险利益。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当发生保险公司,拒赔情况无正当理由拒赔的,可以投诉。
    除了投诉外,还有以下维权方式:
    (1)可以先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处理理赔事宜,尽量解决理赔事宜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可到各保险公司专门的投诉中心予以投诉处理,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理赔事宜。
    (3)仍然未解决问题的,可到保监会进行投诉处理。
    (4)依然未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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