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门口辅道上直行电三轮与左转弯轿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2019-07-03 14:5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因此如果仅仅是两辆车相撞的,则双方根据过错认定责任后进行赔偿即可,如果有多辆车涉及,则依照上述规定进行确定。
  • 关于交通事故碰撞责任划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