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法院,给了判决书还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法院不给离婚证,只给判决书这个就是已经离婚了吗

离婚
2019-07-02 23:1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之前,双方当事人就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先草拟一份离婚协议。  然后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草拟的那份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在领取的民政部门专门印制的表格中,由双方当事人手写抄录三份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起签字按手印,当事人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民政部门,写完离婚协议之后,民政部门审核当事人双方证件手续无误,才会发放当事人双方的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是没有离婚证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是否还需要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判决书的效力是否与离婚证的效力一样?  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但是,如果是一审判决离婚的话,由于一审判决还要等双方不上诉后才生效,所以,一审判决双方均不上诉后,别忘记到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三种:登记离婚、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是登记离婚。  调解离婚  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
  • 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可以再次登记结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2、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 法院判决离婚后,去法院找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领取离婚判决书后保存好,将来再婚用得着(相当于离婚证),不需要到民政局换离婚证。离婚有两种:在民政办理的,发离婚证;在法院诉讼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再婚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