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我现在遇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之前我已经咨询过了一部分问题了,现在我还是有点不清楚,以下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恳请各位律师给我点意见。1995年女方和男方经介绍人认识后结婚(是再婚),男方当时所住的房子是单位的公房,1996年因所住的房子要拆掉重建,于是通过单位的集资建房搬至了现在的住址(这是因为有之前的房子才优先分到了现在的房子),但在领到房票到付清所以的房款以上二人都从未参与过此事,房款是由男方的儿子独自付清的并且以上二人并未在这套房子内居住过。但由于男方是原单位的干部对集资购房有优先权,所以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在二人结婚的十多年来二人并未在一起生活,而是断断续续的分居,1999年女方原配偶单位分给其原配偶的公房因为要房改才将拿到房子购买下来并取得房产证,但是那套房子的房产证名字只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在07年在未经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她的那套房产转移至其儿子名下,并将那套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新房。之后因男方自二人结婚后一直一个人住在老家,而老家的老房子因年代已久在03年左右在原基础上将房子的墙面加固了。2008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要求分割男方儿子现住的房屋和男方老家的房子及其男方的所以存款。请问基于上述情况,女方是否有权分割男方的2处房产及个人存款吗?那么男方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在离婚时提出分割女方的房产,女方将房产作抵押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

2018-08-15 15:5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于房产未过户不放心的,也可以拿离婚证明让担保公司赎楼,取得房产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