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想咨询社保问题!我在私企工作8年,初进单位时,单位负责人说3个月后签劳动合同!也给缴纳社保!现在都8年了!每次都已各种理由不给缴纳社保!我想离职!请问我可以投诉企业社保赔偿金吗?因为我们老总国税局和社保后台都很硬!我不想贸然去投诉!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2 18:47: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赔偿金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只要劳动者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个人缴纳社保没到退休年龄过世的赔偿: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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