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去年协议离得婚,约定中我随时可以探望孩子,每年出3100抚养费,现在女方不让我看孩子,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起诉可以成立吗

2019-07-02 16:3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探视权的行使与否不能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第二,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法院判决的执行是另一回事,扣工资只是一种可能的方式而已。 第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现实需要酌情增减,而不是一定得依据原判决。
    第四,儿子是未成年人,其财产由其监护人保管,如果其祖父母抚养能力不足,你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
  • 夫妻双方离婚时,共同的婚姻债务,通常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约定由一番该承担的,则该约定也仅仅在夫妻双方之间内部生效,不能够对抗债权人。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可以进行协商,协商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一是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吧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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