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不久出了车祸,撞我的那个人认了全责,但一切费用都由他的车保保险公司所赔偿!治疗过程中因为牙齿松动段了一颗牙神经然后要做牙齿固定之后做根管治疗!这些费用能报销吗?

2019-07-02 11:55: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祸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证明
    (1)索赔申请书  
    (2)驾驶证(正、副本)  
    (3)行驶证(正、副本)  
    (4)交通事故证明  
    (5)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如有诉讼)  
    (6)修车、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  
    (7)赔款收据及身份证  
    (8)赔款收据及身份证  
    (9)诊断证明、病历、医疗原件及清单  
    (10)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  
    (11)户籍证明
  • 车祸保险需要的手续及流程: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 并给您一张《定损单》。 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 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 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 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具体委托律师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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