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一方死亡,咋讲房产证上的名字过户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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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房产,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不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有死者合法所有的份额,不属于继承人所有,
公证是一份协议,不是产权。需要办理继承过户之后,住房产权才是继承人合法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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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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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卖房产要如何过户?
1、领表签约
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并填表。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查档鉴定
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交税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4、登记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取证
取证是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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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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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