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几个朋友去酒吧喝酒,喝酒期间隔壁桌的三个女的就过来呛酒,一言不合我朋友就吵了两句,她们就动手打人了。期间我朋友都没有还手,唯一的就是用手挡住她们不打,她们不止拳脚相加,还把酒瓶往桌上打碎了往我朋友头上砸。最后报警了,却把受害的几个人抓起来去醒酒,打人的人都没抓。第二天醒了酒交了一千多块醒酒费又被提审,提审了一天,最后放出来了,但是因为打人的有关系,警察说和平解决,人家背后关系很硬。虽然把我朋友都放出来了,但还是故意说话吓我朋友她们。第二天做了商检,三个软组织受伤,其中一个头部受伤有点严重,需要住院观察。现在抓住其中一个,判了案子的性质是寻衅滋事,我想请问一开始抓人为什么不抓打人的?这样合法吗?而且现在判的这个,她会做多久的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