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21日我带着2岁多的女儿骑电动车出门,路边一违停车辆突开车门撞到我电动车把,电动车失控把女儿左脸颊划伤,交警出警后判定肇事司机全责,并签订了事故认定书,后让肇事者带我女儿去医院治疗,在医院做了简单的消毒处理,后咨询医生后期除疤问题,医生明确表示医院没有这项医疗手段,处于女儿伤疤在正脸上,我们要求去专业除疤门店做后期修复,肇事者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明只针对医院部分可以理赔,后期除疤费用不承担,肇事者也表明给女儿的疤痕修复费用拒不赔偿。我想要求走法律程序,想问下女儿面部要做司法鉴定的时间,是不是要等三个月后才能做法医鉴定?现在我已经自己支付除疤费用给女儿做修复了,三个月后如果除疤效果好,疤痕不明显是否可以做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30 15:59: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确定保险公司如何赔偿,首先要理解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保险是由投保人投保的,也即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另,机动车上路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规定,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损失11万元系不分责任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按5:5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按4:6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财产保险理赔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真正原因。损失的真正原因是判断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关键,也是保险赔付的前提条件。因此保险人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
    如果保险公司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真实,或了解的情况不深入,就会给理赔工作带来困难。
    2.确定标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要对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进行计算。
    在财产保险中,通常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除非经特别约定,否则间接损失和非物质损失不在保险范围以内。
    4.确定被保险人应得的赔偿金额。在完成前三项工作后,保险公司要根据保险金额、损失情况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需要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肇事如何索赔
    1、擅自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索赔对象,未经同意擅自驾驶车辆致人损害的,应以擅自驾驶者为索赔对象。但车辆所有人和保管人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则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无偿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因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基于经营目的的实施的无偿搭乘以及依法享受免票的除外。
    3、出借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明知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仍出借,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2)明知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3)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危险因素仍出借的;
    (4)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5)未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6)有其他过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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