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交大巴闯红灯与我车相撞,交警定公交全责。我车上一人住院,诊断多处软组织损伤,一名2岁小孩。住院受伤的人是小孩的姥姥,平时带孩子。这种情况如何赔偿,什么途径?谢谢

2019-06-30 15:4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上了全险两车相撞我全责的情况下可以放心让保险公司来办理。一切依据保险公司调查和合同为准。 需要提供 交警的现场笔录 证明 , 你的保险单??个人身份证??驾驶执照等各种证明文件。
    你应该注意 维修时候保留相关证据。治疗费用等 以备调查使用。??对方保险公司只会赔偿他自己的损失 你不必担心。另外,你最好上份商业保险 意外保险??这样你受伤部分还可获得赔偿。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的,除了可以要求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以向肇事方的保险公司索赔相应的保险金。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的赔偿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若伤害程度构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伤害程度为达到伤残鉴定标准构成伤残的可以无视该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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