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宠物犬不小心把2岁11个月的小孩咬伤,伤口有轻微出血,当晚已经立刻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和免疫血球蛋白,医疗费用610元营养费500元交通费用123元已经全额赔偿,现在小孩家长要求再赔偿误工费用和精神损失费3000至5000元,需要赔偿这些费用吗?

2019-06-30 15:43: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理论上医疗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诊断检查费用,即为明确病员患病的种类、严重程度、预后情况等发生的诊断及检查的费用,如CT、MRI、数字化摄影、各类实验室检查等费用。
      
    2、治疗费用,包括各类常规治疗、手术治疗等费用,用于治疗病症的药品和器材的费用等。
      
    3、为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如床位费、医院护理费用等。
  •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 交通费支出的范围包括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以及护理人员的交通费。但是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 1.误工费需要相关证据证明有误工的事实,小孩的营养费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但法院认为根据小孩的伤情,的确需要加强营养的,法院为酌情支持一部份,但不会很多。
    2.我建议你可以带小孩去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能鉴定到十级以上,就能够获得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3.至于整容费,法院一般会要求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就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