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两个人在一起生了一小孩怎么样才能离婚

离婚
2019-06-30 10:1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外情中重婚及其效力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出现重婚的、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结婚的、有禁止结婚的病情出现未治愈仍结婚的以及近亲属结婚的,都是属于无效的婚姻。
      根据婚姻法第3条的规定,婚姻法禁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禁止重婚、家庭暴力及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2、婚外情带来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重婚的,或者是明知他人是有配偶的,还与有配偶的人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过错方有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过错。包括了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行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于婚外情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婚外情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婚外情的重婚行为与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却有相关的规范,重婚的婚姻无效,与他人同居的构成了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婚外情行为带来的其他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遗弃婴儿等其他的情形或者法律后果时,需要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法律禁止重婚的行为和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有重婚行为的,该婚姻无效,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的行为,可以要求少分财产,而对于婚外情中的一夜情、嫖娼等情形却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可以夫妻之间协商,签订忠诚协议等。
  •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夫或妻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有利于已方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若子女长时间随一方生活或长期接受已方父母照顾的,对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十分有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利于已方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有利于已方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对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十分有利;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对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十分有利;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也有利于已方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