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是: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
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填写《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3)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 答:
(1)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状况。
(2)房屋的概况。
(3)房屋的用途。
(4)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违约的情形以及
违约金的标准或计算方法。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合同的生效。另此,还要以约定添附物的处理、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送达与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