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单位厂里有一套公房,1987年我爷爷去世后承租人是我奶奶,我妈曾经在里面居住了几年,我妈是外地户口,当时我爸在外地工作也偶尔来住,我奶奶的外甥是本市户口也在里面居住过好几年,后来因为单位要把我奶奶调到更小的公房里,我爸出面和厂方交涉,后来厂里说老太太年龄大了有什么事就找你这个长子,后来我爸也不知道怎么房子的承租名变成了他,请问是厂里变更的,我爸是承租人合法有效吗

2019-06-30 01:0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第一,从权利属性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有明显的物权特征,是与用益物权相似,承租人作为权利人有权更完整地行使其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这些法律行为包括转租、转让,当然也应当包括继承。
    第二,从权利取得方式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基于单位职工工作贡献大小、家庭人口及其他住房等情况产生的,不仅是赋予个人的价值回馈,更体现为个人和家庭的权益,因此从这种途径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应当可作为“遗产”在家庭和亲缘关系间进行继承。
    当然,由于分配取得的公有住房仍然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在继承方式上应当有别于其他私人财产。
  •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只有户口一般是分不到的,因为孩子年龄好还小没有经济能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孩子无关,孩子是无法因为你们离婚分割房产的。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本变更的内容而定:
      
    1、在当事人是姓名变更的前提下,需要同时换领身份证;
      
    2、在当事人是婚姻状况、学历、户籍地址、户主等变更的前提下,只需要换领户口本即可,不需要换领其他证件;
      
    3、当事人可以综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经办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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