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么托车冲禁区违章又无有驾驶证扣了车怎么样去处理呢?

2019-06-29 18:16: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驾驶证违章扣分及罚款,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 一、处理违章到交警部门处理。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