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逾期了,没钱还怎么办,今天收到了起诉短信,

2019-06-29 17:0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商账催收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是不完整的社会化信用体系。问题的关键是商账催收业自身如何发展,政府如何规范和管理。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逾期应收账款和司法程序的繁琐以及对商业关系的“摧毁”作用,也导致商账催收市场存在并呈膨胀之势。
      开发商账催收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现代商账催收作为债务信息的传递者和中间人,能够协调商业矛盾,减小交易成本。管理严明、运作规范的现代商账催收业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秩序,而且是现代商业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
  • 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几种后果:
      
    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
    这种情况是说,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
      
    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此种是指债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产的可能,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只能就债务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3、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 这个与恶意透支数额有关,如果数额达到1万元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不足10万元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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